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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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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23-04-0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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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德市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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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德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210

广德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效益,结合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皖发〔20225号)《关于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多种粮种好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持续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圆满完成2023年新建、改造提升和审计整改补充建设任务,进一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目标任务及建设内容

2023年建设任务为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及审计整改需补充建设的0.221万亩。

(一)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坚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力争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产粮大县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立项要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设区域应相对集中,单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00亩。单个项目涉及的乡镇原则上不超过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的项目可适当降低规模,具体要求参照2022年度相关标准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规定禁止立项的地块,以及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地块,不得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农建发〔20225号)精神,统筹做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作,重点选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农田。对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若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逐步开展改造提升。因地制宜结合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和数字农田建设,强化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成效。

三、建设模式

农田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模式。

(一)统一规划布局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群众积极性高、流转面积比例高的乡镇、村建设高标准农田。统筹考虑建设需求、资源禀赋、工作绩效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因素,统一下达年度建设任务。科学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因地制宜安排建设任务和工程项目,确保规划设计的可行性、科学性、前瞻性。

(二)统一建设标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等国家相关标准,编制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实施计划,明确工程建设、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内容。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理、审计和农民群众监督员的作用,确保建设质量。在确保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已建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

(三)统一组织实施。及时分解落实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统筹整合各渠道农田建设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招标采购、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公示公告、移交管护等工作,实现农田建设项目集中统一高效管理。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

(四)统一验收考核。加强形势研判和工作调度,序时监测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街道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处罚。

(五)统一上图入库。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机制,做好相关数据共享和对接移交等工作。运用遥感监控等技术以及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交接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将各级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相关信息全部上图入库。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项目库。各乡镇、街道以正式文件及项目意见书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单位编写项目建议书,经评审公示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报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确定年度建设项目。在项目库中选取年度建设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落实项目勘查、初步设计、编制实施方案,经县级评审后报上级部门审查批复。

(三)落实项目“四制”要求。由市政府批准各项目区所在乡镇、街道为项目法人;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落实项目监理工作;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选取严格执行招标制;各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合同管理。

(四)实施时间。项目进度对照上级验收要求,2023年建设项目原则上当年开工,当年完成。

(五)县级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组成县级验收组开展县级验收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监督;县级验收后报宣城市农业农村局竣工验收。

五、资金支付与管理

(一)项目资金支付。项目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款支付进度。工程款支付进度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拨付程序为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审定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

(三)监理费、设计费支出。监理费、设计费支出按照合同执行,由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申请,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到监理企业和设计单位。

(四)项目结余资金。2022-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结余资金及项目计提管护费,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绩效评价奖补、相同工程类型补充和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建设等方面。结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各乡镇(街道)申报,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商定,编制实施方案,经市农业农村局会议研究并报请市政府批复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实施。因受农时季节限制、灾毁和农田水利最后一米等确需提前实施的建设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查形成初步建设名单并与财政局会商后,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可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按程序招标实施,奖补比例原则不超过工程审计价的90%

六、建后管护

本年度建设项目在完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管护移交手续,明晰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农业农村局为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乡镇(街道)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管护责任主体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及时与项目所在村(社区)签订管护责任书,承担行政区域内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职责,落实项目管护单位、管护责任人,明晰管护职责,整理、汇总、上报工程管护情况,建立工程管护档案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申报、施工招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自验工作及后期管护;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指导工作;市数据资源局负责项目工程和监理招投标服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做好项目库前期入库指导并协助上图入库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技术指导,配合做好验收工作;市交运局负责项目区道路施工技术指导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做好跟踪审计;市林业发展中心负责做好项目区内退耕还林地块确认等相关政策指导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农业农村综合考核。各单位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高标准农田全面贯彻落实建设要求。

附件:广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广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长:韩家清(市政府副市长)

员:锋(市政府办)

张绍玉(市农业农村局)

陈孝兵(市农业农村局)

刘惠生(市财政局)

姜 明(市发改委)

黄 立(市水利局)

江 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贾苏红(市交运局)

李祥伟(市数据资源局)

孔晖晖(市审计局)

傅忠良(市林业发展中心)

丁继为(桃州镇)

陈忠毓(新杭镇)

瑶(邱村镇)

卢金明(誓节镇)

徐 辉(柏垫镇)

孔 甜(杨滩镇)

于梦娜(卢村乡)

邓卫华(四合乡)

魏 鑫(东亭乡)

朱宗维(祠山街道)

伍 苗(升平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张绍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孝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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