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决定开展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数据质量提升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
二、活动范围
广德市人民政府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发布的信息,重点是2022年以来发布的政府信息。
三、活动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测评反馈的问题清单,对本乡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中14个领域信息存在的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
市直有关单位对照省直部门制定的32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结合省、市测评反馈的问题清单,对本单位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
1.排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不标准问题。包括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与省指引目录要求不相符问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公开设置的目录与本地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不一致问题。
2.排查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内容不规范问题。包括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各栏目发布信息与栏目内容要求不一致、信息发布不全、不准确、发布信息涉密涉隐私、失效信息未清理、发布无效信息无关信息等问题。
3.排查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细节不到位问题。包括信息发布要素缺失、信息发布内容不精准、不符合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外链网站打不开、外链网站发布信息与栏目内容要求不一致等问题。
四、清理程序
1.自查。对照清理内容开展自查,对本地区、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发布信息进行梳理,于10月13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发布在“监督保障”栏目。
2.互查。市政务公开办于10月16日起组织各乡镇政务公开机构,完成互检互查。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专项检查。市政务公开办10月底前结合月度自评、第三方单位测评,开展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总结基层“两化”经验、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水平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完成信息数据质量提升任务。
2.认真总结。各乡镇和市直有关单位于10月底前将专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在本单位“监督保障”目录中公开。
3.结果运用。各乡镇互查和市级专项检查结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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