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规定,经初审,现将本市符合条件的拟认定就业援助对象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5天)
监督电话:0563-6022926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登记失业时间
认定类型
1
杨*英
女
198107
202301
2
黄*
198407
202209
3
刘*宝
男
196803
202307
4
李*喜
196702
5
蔡*红
197401
202306
6
张*华
197907
7
张*斌
196807
8
李*荣
197807
9
戚*
198012
10
胡*河
197505
11
周*敏
197709
12
戴*凤
197806
业援助对象认定类型:
1、 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2、 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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