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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310-0002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市长灵炒货食品厂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2 发布日期: 2023-10-12
广德市长灵炒货食品厂
发布时间:2023-10-12 00:0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市监处罚﹝2023﹞10074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事由2023年7月17日我局接匿名电话举报广德市长灵炒货食品厂恶意大量注册商标。当日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德市长灵炒货食品厂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广德市长灵炒货食品厂申请注册商标404个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所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局于2023年8月2日经局负责人批准立案。执法人员分别对当事人委托代表人进行询问调查制作询问笔录并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查:广德市长灵炒货食品厂是一家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类别只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022年经营额400万元税收1万余元。当事人自2022年申请商标注册404件当事人所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与该企业规模和生产类别不相符且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所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处罚依据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德市长灵炒货食品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7529825619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先荣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12
处罚机关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82
备注
公示期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