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农村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介和新媒体,以及相关培训和主题活动,强化对乡村振兴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引导。举办标准化论坛和学术活动,建立标准化学习交流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增强各类主体参与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选树学标用标典型案例。对在标准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营造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实施的良好氛围。(农业农村部、国家标准委、广电总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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