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慕斯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慕斯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105号东怡金融广场1003室
二、 基本情况
经查,安徽慕斯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德市滨河学校、桃州一小东校区、卢村中心小学等学校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DS-CG-CS-2022125)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计量体系合格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系虚假材料。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四、 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530000.00)千分之五即贰仟陆佰伍拾元整(¥2650.00)的罚款。
五、 处罚日期:2022年11月16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广德市财政局
2、联系人:汪晓红
3、联系电话:0563-681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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