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公报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解读:
一、人口总量
全市常住人口为 499132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487243 人相比,增加 11889 人,增长 2.44%,年平均增长 0.24%。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83022 户,集体户 8872 户,家庭户人口为 459908 人,集体户人口为 39224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51 人,比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8 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259817 人,占 52.05%; 女性人口为 239315 人,占 47.95%。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106.52 提高为 108.57。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 岁人口为 66996 人,占 13.42%; 15-59 岁人口为 328098 人,占 65.73%;60 岁及以上人口为104038 人,占 20.84%,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81329 人, 占 16.29%。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1.68 个百分点,15-59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3.41个百分点,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 5.07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 5.96 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8318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2126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86072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47416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 10 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022 人上升为 9680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10178 人上升为 12447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39679 人下降为 3727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32960 人下降为 29534 人。
六、平均受教育年限
全市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1年。
七、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 为 23283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 7124 人,文盲率由 6.24%降为 4.66%,下降 1.58 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314649 人,占63.0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184483 人,占 36.96%。与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89709 人,乡村人口减少 77820 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 16.87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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