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4日
生产建设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皖能综合能源港(广德界祠站)项目 |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水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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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 |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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