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456-7/201808-00067 | 组配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机构: | 新杭镇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批复县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08-22 | 发布日期: | 2018-08-22 |
县直各部门、单位:
广德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对你部门(单位)报送的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进行批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复内容
具体见批复表(批复表均通过电子政务网发送至各预算单位办公室)。
二、批复要求
(一)各部门在收到批复后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批复时,不得随意进行单位之间的决算数据调整及预算科目、收支项目间的数据调整。
(二)各部门应在县财政批复后20日内,以批复的部门决算数据为依据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部门门户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信息(涉密部门除外)。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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